English

北京市职工消费合作总社成立

各种生活必需品价格比市场平均低15%左右
1998-09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北京市总工会测算,一个四口之家到职工消费合作社购买生活用品,每月可比在市场上购买便宜40—50元。广大职工形象地称职工消费合作社给职工“长”了工资。昨天,北京市总工会给广大职工再“长”工资——北京市消费合作总社及京工汇苑职工消费合作配送中心成立。合作经济与连锁经营相结合,使职工在消费合作社可以买到更优质价低的生活必需品。

北京市市委常委、总工会主席阳安江说,由职工出资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是缓解职工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,是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机制。目前,北京市已有60个区、县、局总公司兴办了近600家职工消费合作社。

据调查,全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的各种生活必需品价格比市场价平均低15%左右,其中有20多个品种是全市最低价。据不完全统计,一年来,职工消费合作社销售各种生活必需品3700多万元,给职工让利520多万元,受益职工86万多人,为190多名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岗位。

消费合作社是职工自己组织起来、民主管理、自我服务、不以营利为目的群众性互助合作机构。据介绍,在职工消费合作社经营所得的微利中,20%用于自身发展建设,10%—15%作为解困基金,帮助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职工,剩余部分用于职工分红。

另据了解,今年内全市职工消费合作社将增加到1000家,计划安排2000名下岗职工。

摘自《北京经济报》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